linxi01撰文:黃鑑江 攝影:曾衛惠 版權:©TVB周刊

原以為跟填詞人林夕訪問,像一次與「神」對話。
神的意旨:他一年寫過三百首流行曲,累積作品三千首。歌手明星無不叫他夕爺,得到寵幸成信徒自有佳作獲發,然而對於連番「失手」又怎看呢?
「起碼到現在你會記得那句歌詞,這樣便成功。」做過廣告部總監的林夕幽默地回應古天樂〈今期流行〉這等「劣」作。
沒錯,上帝造人,也有好有壞之分。
之不過,神是不會流淚的,年頭淚灑叱吒頒獎禮慶功宴,惹來被指不甘輸掉獎的傳聞。
「因為那天看到一個人,想起一些感情的事,不開心的過去,然後就哭了。我怎會因無獎失落?這一世清白就毀了,千年道行一朝喪。」
對於林夕,回憶何其重要,但別與它「過唔去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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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與神對話

林夕甚少接受訪問,這次出山全因推出其作品精選集,就像有大事教宗總需要亮亮相才行。
為遷就他放工時候,下午五時準到達商台進行訪問。
「講得清高一點,我不希罕這種高調,因跟事業無關,知名度高與監製找不找我沒關係,只要監製繼續找我,填得好就可以。」
依然是紙上明星,只是跳到更庸俗的另一層面,出一張精選附送兩單負面新聞,一說他為失獎而看不過,最駭人的傳他患上愛滋病。
「現在親身感受到藝人怎樣給人『屈』,它說我聖誕節時驗身,那幾天我由平安夜開始足足打了三天麻雀,那有時間去驗身?」
打麻將是林夕的嗜好,只因「打牌可以笑,有驚喜又夠刺激,刺激得來又無傷大雅。我愛看書聽歌的,但感覺像與工作有關。
「但甚少做奇糊,阿Mark(雷頌德)就鍾意!打台灣牌我喜歡自摸,最緊要自摸,自摸就收三家錢嘛。」
喜歡打麻將只因為自細看爸爸在家耍樂,爸爸,一個影響林夕最深遠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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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4個Albert

那時還叫梁偉文的林夕,家庭複雜,爸爸有3個老婆,他是第三個老婆所生的「獨」子,上有兩位姐姐和一個妹妹。
「家庭陰影真的很大,現在甚至有時發夢都會夢到給爸爸狂罵,更試過發現自己並非一個人住,覺得很怕唯有躲在房間,驚醒了才知那是夢來的。」
童年的他過得不快樂,雖說住在太子道,是小康之家,但精神虐待要陪伴一個人的童年。
「我記得新年買件衫買條褲窄一點,他又會鬧阿媽,剪頭髮又會被鬧剪什麼頭髮,所以現在的我粗口好流俐,始終自細聽慣了。」恨阿爸嗎?「沒有,都過去了。其實我唔識點恨人,最掯那一個已經在家十多年,但他是我老竇,我不懂憎他,到現在我都不會憎人。」
總相信世界好人比壞人多。
那時大可大條道理選擇走歪路,而林夕選擇埋首功課,「我由中學開始已經年年考第一,所以我並不習慣考第二。中五會考成績全校最好,文科考9科2A5B2C。」
因原校沒有中六,所以要到其他學校,皇仁英皇願意收,只是厭校舍不舊好,「我個人好貪圖富貴享受,有中央冷氣,有大球場也有泳池,我這種貪慕虛榮的人當然選喇唦啦!」

  大崩壞

中學時代開始練習寫散文練柏寫詞,投稿過學校的校刊,邊讀邊寫雜誌專欄,試過一人寫七個專欄。
「當我日後慢慢長大,寫歌詞其實好辛苦。食食下飯,又要改幾句,總之沒有安落日子,但我一一捱過,這些事對我來是訓練的。譬如我要寫《雪狼湖》國語版,陳淑芬突然打電話說明天要上北京casting,要先寫六首歌給她,當時是沒可能,但以我性格,怎會沒可能呢?即刻調教時鐘,每首個半鐘,我由九點寫到朝早寫完,果然一首歌都沒有過鐘,而且寫得很滿意,第二天準時fax去,嚇死陳太:『真的有?』,心想有這麼出奇嗎?」
時常提醒自己「有這麼多事都捱得過」,林夕對健康卻不能這麼想,因為繼續透支,更甚是要連本帶利還的焦慮症,又要吃藥又要失眠……查實投資所得的回報,大過現在在電台創作總監顧問的年薪,大可專職做填詞人便可。
「做顧問,已經自由度好大,不返工,俞琤也不責備。曾經因為健康問題,年幾沒有回公司,一間公司容許我放年幾病假,是很大寬容。」
即使今天做訪問,剛開完會的他仍有一點倦容。

  一點舊一點新

愛情是林夕一生主要的課題,大可在他的歌詞中找出很多道理。「若為自己寫一首歌,我會選〈給自己的情書〉的。」那是首勉勵愛自己的歌詞。
T:你寧願有樣貌還是有才華?
林:有才華啦……唔好答得咁快,有靚樣就易搵食,咁我都好享受易搵食嘅日子,要靚樣,才華可以培養嘛。
T:覺得自己靚?
林:梗係覺得自己唔靚啦,又唔係醜樣,好普通一個人囉。
T:咁覺唔覺自己樣貌令到自己愛情……?
林:咁又冇,未致於醜樣到影響我愛情運嘅!
T:頭先你話會孤獨終老,你自己而家有冇拍緊拖?
林:冇!
T:你有冇期待有個能夠同你同偕到老嘅人?
林:梗係希望,不過我唔會特別睇得好着緊,對愛情睇化。
T:接受open relationship?
林:我已經睇到好化,乜都得,但一個人都有私心。如果真係好鍾意,我當然唔希望佢同第二個人上床啦……都係唔得,唔係好得,接受唔到,我試過因此而好傷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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痣少還有……

林夕曾經寫過一句:
「你掌心的痣,我總記得在那裡。」
(林憶蓮〈至少還有你〉的最後一句)
據說掌紋很花的人是經常亂諗野。
林夕張開雙手,卻非如我所料,掌紋並不紋亂。
「其實我是一個幾理性,並非胡思亂想的人。
甚少多愁善感,理智強過感性好多,
我不會給我自己做一些非理智的事情,
除飲醉酒的時候……」
意外發現的,林夕的手有幾夥痣。
感性一點大可說將這首歌曲當作自我安慰。
然而,最重要的是,林夕徐徐的說:
「聽說有痣長在掌心,代表掌權。」
難怪夕爺稱呼,受之無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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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後記
不是跟老闆死纏難打,便沒有訪問他的機會。但能夠跟自己的文字偶像面談,算是我幾生福份。
「別與回憶談過去」是本人廿五歲前從生命中領會出來的一句箴言,遇到甚麼難題來安慰自己。當初想不到題,又不想用「與神對話」這麼行,既然自己「最愛」,倒不如把些私人物品(曾幻想自己會出書用來當作書名)來奉獻。
我承認某情度上前言是班門弄斧,實則貽笑大方。內文亦太散,始終公司版面的關係,字數不夠寫一篇字傳出來。唯有硬把「別」化成另一含義:樣樣事都輕輕帶過。我不知道它能否令大家有所得著,但林夕讓我學會去看書去睇歌詞,這是不爭的事實。連帶可以在公司當一「要員」,某程度都是由他的連鎖蝶變所引發。我沒有當面多謝他,畢竟他人生中影響過千千萬萬人。唯有做好自己本份,不就是多謝一個人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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